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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信息解讀:關于調整方橋街道財務管理內部控制領導小組成員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政策依據與要求:本次調整直接源于對寧波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寧波市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內部控制規定>的通知》(甬財政發〔2016〕782號)精神的貫徹落實。該規定是寧波市層面規范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內部控制、提升內部管理水平和防范廉政風險的重要指導性文件。
原有機制存在:方橋街道此前已根據上級要求,成立了“街道財務管理內部控制領導小組”,建立了相應的內部控制框架。
人事變動現實需求:由于街道工作人員的正常人員調動以及工作職責調整,原領導小組成員構成已不能完全適應或有效履行當前內部控制工作的需要。為保證內部控制工作的連續性、有效性和權責清晰,有必要對領導小組組成人員進行相應更新。
二、制定目的
確保組織保障:核心目的是確保街道財務管理內部控制工作擁有強有力的組織領導和協調機制。通過及時調整成員,使領導小組能夠代表街道各主要線辦、站所及村(社區),有效統籌、指導和監督內部控制工作。
提升內控效能:旨在進一步提高街道內部管理水平,特別是財務管理的規范性和風險防控能力。一個由當前在崗、熟悉業務、職責匹配的成員組成的領導小組,是推動內部控制制度有效運行的關鍵。
強化風險防控:直接服務于加強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健全且有效運行的內部控制是預防腐敗、防范資金資產風險的重要制度屏障,領導小組的調整旨在強化這一屏障的領導力量。
維持制度活力:體現了內部控制是一個動態管理過程。根據人員和崗位變化及時調整領導機構,是制度本身保持活力和適應性的必然要求。
三、主要內容
本次通知的核心內容是宣布調整后的街道財務管理內部控制領導小組的組成架構及人員名單:
領導架構:
組長:毛海濤(負責領導小組全面工作)
副組長:夏丹、卓龍杰(協助組長工作,分管具體領域)
成員:貝慧蓉、毛勇勝、吳慧、胡潔、王東輝、呂定煌、王威磊、劉劍芳、竺海芳、顧科達、周黎、周樂揚(代表街道相關線辦、站所或承擔重要內控職責的崗位,參與決策、協調和執行監督)。
下設執行與監督機構:
領導小組辦公室:
主任:卓龍杰(兼)
副主任:卓攀
成員:李旭輝、李林強、程旭東、裘斌、張奕奕、陳澤熹、李健、王迪
職責:負責內部控制日常工作的具體組織、協調、推進、制度細化、培訓宣傳、信息溝通等。
內控監督室:
主任:毛勇勝(兼)
副主任:林豐輝
成員:祖天陽
職責:負責對街道財務管理內部控制的設計與運行有效性進行獨立的監督檢查、評價、風險排查及提出改進建議。其設置體現了“分權制衡”原則,確保內控執行的獨立性和客觀性。
四、解讀機關和解讀人
解讀機關:寧波市奉化區方橋街道辦事處
解讀人:李旭輝
聯系方式:0574-88608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