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30283002979996P/2024-159773 | 組配分類 | 規范性文件預公開 |
|---|---|---|---|
| 主題分類 | 政務公開 | 成文日期 | 2024-11-19 |
| 發布機構 | 區應急管理局 | 公開范圍 | 面向社會 |
關于征求《寧波市奉化區禁止經營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的公告(征求意見稿)》意見建議的公示
公告內容:
為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防止環境污染,維護社會秩序,根據《寧波市經營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結合我區城市化建設實際,制定本意見,并向社會公示。
本實施意見公開征求意見的時間為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7日,公示期間如有意見建議請書面或者電話形式與本單位聯系。
聯系人:陳錫聰,聯系地址:南山路58-9號(奉化區應急管理局)506辦公室,聯系電話:0574-89285386
奉化區應急管理局
奉化區公安分局
2024年11月19日
草案全文:
寧波市奉化區禁止經營燃放煙花
爆竹區域的公告(征求意見稿)
為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防止環境污染,維護社會秩序,根據《寧波市經營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結合我區城市化建設實際,現就奉化區禁止經營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公告如下:
(一)區中心城區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簡稱“雙禁區”):
1、錦屏街道城里廂區域。具體范圍:東至錦屏南路,南至城基路,西至城基路和朝陽路,北至體育場路。
(二)禁止在第一條規定區域外的下列地點及其25米距離范圍內燃放煙花爆竹:
1、24m以上高層建筑;
2、旅游景區,山林等重點防火區;
3、車站、碼頭等交通樞紐,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
4、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區域(包括加油加氣站);
5、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
6、醫療機構、商場、學校、養老服務機構、集貿市場等場所;
7、文物保護單位,中國傳統村落核心保護區(溪口古鎮、巖頭村、青云村、棲霞坑村、條宅村、西塢古村、馬頭村、董家村、大堰村)。
(三)禁止在下列區域燃放煙花爆竹:
溪口鎮銀鳳廣場、錦屏街道教育局和岳林街道大橋市場100米范圍內。
原2021年7月1日施行的《寧波市奉化區禁止經營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的公告》作廢。
寧波市奉化區禁止經營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示意圖
起草說明:
關于《奉化區禁止經營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公告》的起草說明.docx
意見采納情況反饋:
《寧波市奉化區禁止經營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的公告(征求意見稿)》于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7日在寧波市奉化區人民政府網站公開征求意見。公示期間,未收到相關反饋意見。
奉化區應急管理局
2024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