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30283002980620K/2022-136641 | 組配分類 | 養老服務扶持補貼信息 |
|---|---|---|---|
| 主題分類 | 社會福利 | 發文日期 | 2022-11-18 |
| 發布機構 | 區民政局 | 公開范圍 | 面向社會 |
關于進一步完善居家養老服務中心有關補助政策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為深入貫徹落實《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寧波市養老服務提質提升三年行動計劃(2021—2023年)>的通知》(甬政辦發〔2021〕21號)、《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22年政府工作報告目標任務分解的通知》(甬政辦發〔2022〕16號)等部署要求,根據《寧波市民政局 寧波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完善居家養老服務中心有關補助政策通知》(甬民發〔2022〕116號),現就5A級居家養老服務中心有關補助政策明確如下:
一、5A級居家養老服務中心是鎮(街道)建設的綜合性公共養老服務設施。對于2021年、2022年試點建設并經寧波市民政局驗收合格的5A級居家養老服務中心,根據其實際建設投入情況且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給予一次性建設補助,其中:市財政承擔總建設資金的30%,最高不超過150萬元;區財政承擔總建設資金的30%,最高不超過150萬元;其余由鎮(街道)統籌解決。同一個機構不可重復享受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站)、養老機構相關建設補助。
二、5A級居家養老服務中心運營補助,根據機構等級、年度運營收入、服務老人數、服務成效等情況,每年根據5A級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實際運營投入情況且最高不超過80萬元給予一次性運營補助,其中:市財政承擔總運營資金的30%,最高不超過24萬元;區財政承擔總運營資金的30%,最高不超過24萬元;其余由鎮(街道)統籌解決。當年沒有實質性服務內容或沒正常運行的,不予補助。運營補助資金主要用于場所設施的租用維護、設施設備購置、人員聘用、用水用電用氣、購買服務等項目。
各鎮(街道)要加大對5A級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建設運營的支持保障和監管指導,積極開展調查研究和日常檢查,健全完善相關規范管理制度與長效機制。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為期五年。
寧波市奉化區民政局 ? ? ? ?寧波市奉化區財政局
2022年10月28日